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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鼓励社会资本进入新能源汽车领域

2016-04-13浏览次数:1584

  16日,交通运输部召开2015年度第二次例行新闻发布会,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徐成光在发布会上表示,交通运输部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交通运输行业,来从事新能源汽车的充换电设施建设和运营、整车租赁、电池租赁和回收等服务。


  徐成光表示,正在实施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当中就已经提出,在城市公共汽车和出租车、城市物流配送车辆中试点推广应用新能源车辆。到去年年底,在全国新能源车当中的公交车大概有4万辆,出租汽车大概在6000多辆。


  徐成光进一步表示,在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指导意见出台后,交通运输部印发了加快推进新能源汽车在交通运输领域推广应用的实施意见,选择在城市公共汽车、出租汽车和城市物流配送车辆这三个重点领域进行推广。目标是到2020年在上述三大领域应用总量能够达到30万辆,同时把新能源车拓展到汽车租赁、邮政快递等领域。


  徐成光指出,下一步,对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工作,主要是要加强和相关部委的沟通、协调,落实新能源汽车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完善配套充换电设施建设,提高车辆技术性能。